按照国家要求,各省应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2018年,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05176元/年(8765元/月)。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平均工资口径调整,本市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将采用三年过渡到位的办法。 2019年5月起,本市以8211元/月作为计算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参考水平,按此计算上下限分别为24633元/月和4927元/月,上述标准已于4月30日发布实施。 同时,为优化人才引进环境本市人才引进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