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佳境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客户咨询热线

021-64680266


文章
  • 文章
搜索

Shanghai Jiajing HR Serivce Ltd.Co.

法律知识

首页 >> 政策导航 >>最新政策 >> 本市从6月1日起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
详细内容

本市从6月1日起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日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调整本市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将本市夏季高温津贴标准从200元/月调整为300元/月,执行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共四个月。

  通知要求,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夏季高温津贴。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的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企业应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形式,合理制定发放办法。

  通知明确,夏季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企业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调整,考虑了近年来本市经济发展、物价上涨等因素,听取了工会、企业等方面的意见,旨在更好地保障夏季高温作业劳动者的权益,同时也兼顾了企业的承受能力。


上海佳境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2201号1301室

021-64680266

service@jiajinghrc.com

周一~周五:9:00AM - 5:00PM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