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佳境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客户咨询热线

021-64680266


文章
  • 文章
搜索

Shanghai Jiajing HR Serivce Ltd.Co.

法律知识

首页 >> 政策导航 >>最新政策 >> 关于2019年调整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人员养老金的通知
详细内容

关于2019年调整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人员养老金的通知

沪人社规〔2019〕1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21号)要求,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4〕30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经研究,从2019年1月1日起调整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的范围是:2018年底前已按《通知》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人员。

  二、调整办法为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80元。

  三、在按本通知规定增加养老金的基础上,相应将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含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93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010元。

  四、按本通知规定增加基础养老金所需费用由市财政(含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区财政按照各50%的比例分担。

  五、本通知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本通知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19年4月12日



上海佳境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2201号1301室

021-64680266

service@jiajinghrc.com

周一~周五:9:00AM - 5:00PM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
seo seo